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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领事保护与协助知识宣传

【作者: | 发布日期:2024-12-17 | 来源: | 浏览次数:

领事服务工作是外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国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近年来,外交部和各驻外使领馆每年处理6-7万起中国公民领事保护案件,海外同胞的安全与健康无时无刻不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为了维护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正当权益,规范和加强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领事?

答:领事是由一国政府根据同另一国政府达成的协议,派驻对方国家的特定城市,在一定区域内保护本国国家和本国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的政府代表。

什么是领事保护和协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领事保护与协助是指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正当权益被侵犯或者需要帮助时,驻外外交机构依法维护其正当权益及提供协助的行为。

领事保护应遵循四大原则

领事保护遵循国籍、合法、有限和自愿原则。

01国籍原则

国籍原则是指中国领事保护的对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及相关规定、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和在中国注册登记的法人。

02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领事保护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受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派遣国和驻在国国内法律规章约束。同时,保护的是合法权益,不包庇、袒护违法犯罪行为。

03有限原则

有限原则是指中国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实施领事保护的手段是有限的,只能通过交涉和做工作的方式,督促驻在国及其执法机关依法行事,公平公正合理处理,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因此,领事保护效果也可能是有限的。

04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接受领事保护的意愿,使领馆在实施领事保护时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领事官员可以为您做什么:

1、如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危及您的人身安全,可以根据情况,敦促所在国主管部门及时妥善处置,联系、协调有关组织或机构提供救助。

2、如您在外国服刑或被拘留、逮捕,可以应您的要求或经您的同意进行领事探视。

3、如您遭遇意外事故无法与国内亲属联络,可以协助将情况通知您国内亲属。

4、如您因财物失窃等原因遭受临时性经济困难,可以协助您与国内亲友联系,并为您接收亲友汇款等事宜提供建议。

5、如您在所在国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涉及刑事案件或突发疾病,可以应您的要求,提供当地法律服务机构、翻译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名单、联系方式,相关名单仅供参考,驻外使领馆不对名单中机构或人员的资质水平、专业能力、个人品德进行认可或确认,也不对个案处理结果承担责任。

6、如您需要寻找在国外失踪的近亲属,可以向您提供有关寻找渠道和方式的信息。

7、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为遗失或未持有有效旅行证件的中国公民签发相关旅行证件。

8、如您涉入有关法律诉讼,可以在必要时旁听庭审。

提醒您注意:如无特别说明,驻外使领馆开展的领事保护与协助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在您接受领事官员帮助期间,您的食宿、交通、通讯、保险、医疗、诉讼、办理证件等费用应由您个人承担。

领事官员不可以为您做什么:

1、不可以介入您与他人的劳务、商业、经济、合同和家庭纠纷。

2、不可以参与调查各类刑事或治安案件,不可以代您向警方报案。不可以代您寻找、取回或保管您遗失的或失而复得的个人物品。

3、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程序或执法行为。不可以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服刑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好的待遇。

4、不可以代您处理航班延误、取消及机票改签、酒店订房纠纷、旅游购物纠纷等消费者与商家或服务提供商产生纠纷的事件。不可以代您向商家或服务提供者提出索赔、退款、退货或其他相关诉求。上述纠纷请您通过双方协商或循法律途径解决。

5、不可以为您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等证件。

6、不可以为您提供导游、翻译等服务,或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7、不可以为您申办各类证件、购买商品、租赁物品、处理个人事务以及解决纠纷等提供担保。

8、不可以为您谋取不合法利益或袒护您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可以干预当地执法或司法部门正常执法。

出国前特别提醒

1、了解目的地信息

行前查询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驻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网站、组团旅行社网站等,并保存旅行途经地和驻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海外旅行提示、安全提醒等信息。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入出境规定、法律法规等信息,并做好相应准备。

2、关注海外安全提醒

外交部及有关驻外使领馆发布的海外安全提醒共分三个级别,由低到高分别是“注意安全”、“谨慎前往”和“暂勿前往”。如中国公民在“暂勿前往”提醒发布后仍坚持前往有关国家,有可能导致当事人面临极高安全风险,并将严重影响其获得协助的实效,因协助而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3、掌握应急联系方式

行前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了解中国驻外使领馆及当地应急电话。若目的地国与中国无外交关系,可保存中国驻其周边国家使领馆的电话,以便就近求助。您还可以记录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号码+86-10-12308或者+86-10-65612308以备紧急求助时使用,或关注领事直通车微信(微信号:LS12308)、“领事之声”微博及“外交部12308”微信小程序,了解信息、进行热线互动咨询。

4、核对机(车、船)票,检查护照有效期

护照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六个月以上,否则可能影响您申请他国签证或入出他国国境,或影响您在国外期间的行程安排。

5、办妥目的地国签证

对于需提前办妥签证的国家,确保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申办签证种类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和入境次数与出行计划一致。对于可办理落地签证的国家,请确认您入境目的和有关手续材料是否符合落地签要求。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仍有权拒绝您入境且无需说明理由。

6、购买必要保险

国外医疗费用普遍较高,建议您根据自身条件及目的地国情况,购买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的必要险种,如计划从事高风险旅游项目,建议您认真评估风险,并购买专项保险,以防万一。

7、体检和防疫

行前最好进行全面体检,并根据目的地国要求和情况,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

另外提醒: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请慎重携带个人药品。避免携带违禁物品,尽量不为他人携带行李或物品。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约定好联络方式,建议您在护照“应急资料”页内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

出国后特别提醒

1、视情进行公民登记

如您需在国外停留较长时间或所在国局势不稳,建议您通过中国领事APP“海外中国公民自愿登记”系统进行公民自愿登记,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使领馆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2、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注意防盗、防抢、防诈、防骗。出门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或大量现金,也不要在居住地存放大量现金。不在车内的明处摆放贵重物品。不要在黑暗处招呼出租车,不要轻易搭乘陌生人的车或让陌生人搭乘您的车。不将文件、钱包、护照等重要物品放在易被利器划开的塑料袋中。不要在黑市上换汇,也不要通过微信、支付宝与不认识的人换汇。如警察检查您的护照等证件,应予配合,同时可请其出示证件,记下其警牌号、警车号。

3、注重文明旅游

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注意自身形象,保持衣着得体。遵守公共秩序,不要在酒店、餐厅、机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就餐、乘机、乘船、乘车时注意排队。注重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在禁止喂食小动物的地方喂食。文明参观,不在景区刻画,不在禁止照相的地方照相,不要未经许可随意使用无人机拍照摄像。尊重当地人信奉的神明,保护珍贵文物,未经允许,不擅自进入未对公众开放的场所地点。

4、遇事及时求救

熟记当地火警、急救、警察等应急电话,遇事及时求助。如人身安全或财产受到侵害,应以人身安全为首要,尽量记住对方体貌特征、车辆号牌等信息并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请其出具报警证明,以便日后办理保险理赔、证件补发等手续。

5、依法理性维权

如您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司法起诉等正当途径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对于当地警察、移民部门的执法行为,不要暴力抗法或者试图贿赂以减轻或免除惩罚。

6、注重身心健康

保持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在卫生条件较差的国家,请注意在外饮食健康,尽量避免吃生冷食物或喝生水。切勿前往疫区、辐射污染区。不去赌博、色情等场所。

7、切勿非法停留

按照签证或居留许可允许的期限在有关国家停留,不能提前入境,也不能逾期出境,按照签证类别的相应要求及时到当地移民或警察部门进行登记。如需延长停留时间,请提前办理延期手续。

另外提醒:出国后要及时联系家人,以免亲友担忧。在国外要了解当地交通法规,确保出行安全。入乡随俗,与邻为善,早日融入当地社会。要正确看待“领事保护”,合法行为受保护,违法行为不袒护。

编辑:谌旭